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日期:2020-05-28 12:36:13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高校科研成果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基本条件

除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直接向教育部提名外,其他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各类研究成果,符合《通知》要求的各项条件的,经学校申报,由我厅统一提名

二、提名程序

被提名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其中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提名号发放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各学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沿用2019年度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在线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拟申报的高校,应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1)通用项目于2020年6月1日起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申报。(2)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版,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并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由学校向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学校公示。1)通用项目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2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3)公示时间不少5个工作日,完成公示时间不得迟于2020年6月19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我厅方予提名。

三、材料报送

    请学校按规定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电子材料。通用项目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专用项目由学校刻录成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我厅。

(二)纸质材料。申报高校须以正式公函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函1份,内容包括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如有回避要求)。

(三)报送时间。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0619日,纸质材料请于2020615前送达我处,联系电话:6276556

以上材料具体要求及格式见教育部《通知》。

 

 

附件:申报材料下载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0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