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领军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29号)、《中共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厦委人才〔2024〕1号)和《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厦人社〔2025〕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2026年,我市计划遴选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超过20个,其中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相关职业(工种)比例不低于遴选建设总数的70%,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类比例不低于遴选建设总数50%,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院校比例不超过遴选建设总数的20%。
(二)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为我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遴选范围
(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依托技能含量较高、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领办或创办。重点支持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室设在生产、研发、教学、实训等场所。
(二)申报职业(工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中第四、五、六大类职业(工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为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命名的与技能技艺相关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代表性项目。
(三)已是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三、申报条件
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厦人社〔2025〕209号)申报条件的(文件查询网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xm.gov.cn“政务公开”栏目),可申请参加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建设。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确保真实、完整、规范。材料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或补充。
(一)申报材料目录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例(详见附件2)
(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
(四)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组成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4)
(五)2026年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5)
(五)申请报告(按附件1要求撰写)
(六)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6)
(七)其他佐证材料(按附件1要求提供)
(八)工作室宣传视听资料(按附件1要求提供)
五、经费保障
被遴选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给予8万元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徒培训、设备耗材购置、外出研修交流、专家教师聘请、竞赛集训指导、技能宣传推广等,原则上在建设周期内使用完毕,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所在单位要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六、申报流程
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OA流程(科技处--科研项目申报流程)报送。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