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厅闽教科〔2025〕15 号文件的通知,现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立项原则及指标分配
(一)立项原则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对于重点项目,择优立项,未入选重点项目、符合一般项目立项条件的立为一般项目。
(二)推荐指标分配
1.采取限额推荐。我校一般项目限报3项,重点项目限报1项。
2.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所在高校推荐指标。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汇总表》(附件1)EXCEL版。
2.《申请书》(附件2)word版。
申报材料仅提交电子版,待格式审核后再通知修改及打印等事宜。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1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不含涉密内容)报送至511135767@qq.com。联系人:林嘉杰,电话:6276556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025年11月11日